广告公司的经营原则

2019-07-05 14:02

广告公司的经营原则

依法经营:依法经营是广告公司生存的前提,或者说是广告公司的生命,这是任何一个广告公司在从事广告经营活动时所必须坚持的第一位的原则。

广告活动是以法律为前提的活动,同时又是法律规定的活动。依法经营包括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是广告公司要符合广告管理法律、法规,尤其是要遵守《广告法》以及相关的管理法规。《广告法》作为广告领域的根本大法,最高之法,规范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之间行为和准则,既是对广告公司的限制,又是对广告公司的保证,即广告公司存在和活动的合法性。广告公司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法律、法规中的明确规定,使广告公司在广告活动中有法可依。二是广告公司的活动要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规范,如《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人才经营

广告公司经营活动的开展是以高素质、高能力的广告专业人才力保证的。广告公司是属于知识型、智能型、技术型的企业法人组织。广告公司的工作不属于简单操作或重复操作性工作,而是具有独立性、创新性、技能性的独特工作,它完全是依靠广告公司中人员的智能与创造来维持其存在和不断发展的。“广告公司的财富随员工下班而消失”正是道出了广告公司与其他公司的显著性差异。

奥美广告公司如果没有大卫·奥格威,洛德暨托马斯广告公司如果没有约翰·肯尼迪和克劳德·霍普金斯,DDB广告公司如果没有威廉·伯恩巴克,想必不会在那个时代出现辉煌的。

优势经营

优势经营是指广告公司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而确立自己的发展战略,形成自己经营特色。优势经营的本质就是广告公司的经营定位。

广告公司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经营优势,发展经营特色,推动公司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非业务冲突

广告公司只能为某一类产品的一个客户服务,以防止形成“业务冲突”的出现。一般情况下,广告公司应该十分珍惜与代理客户之间所形成的信任关系,不应该再接受与该企业有着直接竞争关系的广告业务。这已经成为美国、英国等国家广告界行业惯例。

1973年,美国广告公司协会发表了一份题为《关于业务冲突理想的政策》的指导性文件。文件建议:“广告公司与广告客户界定业务冲突,最好以各个产品类型为基本界线,而不以整条产品线为划分准绳。”
美国一个软饮料制造商创了一条界线:被任何人饮用的任何其他品种或其他品牌的饮料都和他营销的饮料有冲突。根据这一界定,承担啤酒、矿泉水、甚至咳嗽糖浆广告业务的广告公司都不能成为他的代理。

在国际上,除日本之外(1992年1月之前,电通广告公司同时拥有丰田轿车和日产轿车的广告代理,而后,日产转为博报堂代理),美英等国广告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大都避免出现“业务冲突”现象。在我国广告公司迅速发展时,只有逐渐与国外经营惯例、原则相适应,才能与国际广告经营接轨。

经营内容

美国广告公司

美国广告经营业协会对本国广告公司制定了“经营准则”,即规定了广告公司必须具备的能力和必须开展的经营活动。其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要研究广告主所要进行广告的商品或劳务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通过与其他同类商品或替代品相比较,找出其具有的优点和缺点。
·要对广告主的商品和劳务的显现市场和潜在市场进行定位。广告公司必须对广告主商品或劳务的目标市场状况、广告主商品在市场上可能有多大销售量、销售时期和季节变动、现在市场上同类商品的销售情况、广告主的主要竞争对象及竞争对象的数量及竞争能力等进行市场调研。
·要研究影响广告主商品与营销的各种主要因素。
·要了解各种具体媒体的性能、特点、传播对象、使用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要向广告主提出广告计划和建议。
·实施广告计划。具体包括:进行广告设计和制作、与媒介公司确定使用的时间与空间合作、将广告制品送往媒介公司、进行广告效果测定、发拨广告费。
·要协助广告主进行销售活动。包括非人员销售活动,如庆典活动、社会活动、社会福利资助等公共关系活动及营业推广的一些活动。
·其他的项目。如包装设计、销售调查与研究、推销员培训、推销商品使用的宣传手册设计等等。

中国广告公司

向广告主介绍广告的功能以及各类广告的作用。
根据广告主的要求提供市场调查、研究和预测,广告策略。
向广告主提出广告建议以及各类与广告有关的咨询。
为广告主提供广告计划、设计、制作以及策划等。
为广告主进行企业统一形象及识别系统设计。
联系媒体,提供媒体策略和广告实施方案。
实施广告方案。
对广告效果进行调查、检测与评估。

经营制度规模经营

早在50年代,美国广告公司就有一项调查表明,公司规模扩大意味着利润的增加。现代广告界自本世纪80年代以后出现了广告公司大兼并的趋势,从而使广告集团的规模越来越大。领导兼并大潮的是英国萨奇兄弟公司(Saatchi & Saatchi)。1984年,世界上最大的5家广告公司的营业额占全球广告营业额的10%,达151.2亿美元。而到了1989年,世界五大广告集团占 全球广告营业额的20%,达到603.532亿美元,而且大的广告集团在世界广告业中所占份额仍呈上升趋势。

人员流动制度
在国外,广告公司的人员雇用与公司营业额保持一定比例关系。人员雇用数量的多少是与公司规模大小和公司代理的广告业务紧密相关的。

在美国,广告公司的规模分为三个层次,即小型广告公司、中型广告公司和大型广告公司。公司营业额低于1亿美元的属于小型广告公司;介于l亿和5亿美元之间的属于中型广告公司;高于5亿美元的属于大型广告公司。
1987年灵智广告公司的总裁年薪约l300万美元。1988年英国的萨奇广告公司的最高长官萨奇兄弟基本薪金各约50万英镑。WCRS公司董事长基本年薪约为25万英镑。

收费制度

固定佣金制:佣金制起源于19世纪20年代的美国。始于艾耶父子广告公司。到20世纪50—60年代,美国、加拿大、日本、西欧等国家开始接受15%的佣金,使1.5%的佣金成为国际惯例。我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1993年7月颁布的《关于进行广告代理制试点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中,对于我国广告代理制中的代理费的收费标准明确规定为广告费的l 5%。

实费制:实费制是广告公司根据广告主提出的要求,开展业务,确定整个广告活动中使用各类广告人员从事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广告公司把这些换算成以工时为单位的工作量,并且拟定每个员工的工时单价,从而以实际工时与单价计算出应收取费用的制度。

据资料显示:在美国大型广告公司中的高级撰稿员的工时单价约为150美元,中级撰稿员的工时单价约l00美元,初级撰稿员的工时单价为50美元左右。为了记录所花费在广告活动上的时间,要求每个员工必须每天记录自己在各项业务上所花费的时间。部分广告公司甚至要求每个人必须以一刻钟为记时单位,记下每天32个甚至更多的每刻种工作的内容。

全蛋制:全蛋制又称为全蛋式经营,是指广告公司在向广告主收取业务代理费用时,以广告主利润获取为基数,根据双方协议,给广告公司分得利润的方式。这种收费方式是指广告费与广告效益挂钩,广告公司参与广告主的经营全过程,实行利润均沾,风险共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