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滨城区滨北街道城管中队集中力量对城区户外广告开展清理整治,对陈旧破损广告、橱窗(墙)张贴广告、地面张贴广告、乱挂横幅垂幅广告、移动小广告和不符合安装规定的门店牌匾等集中进行拆除、整改。
据了解,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和监督管理工作。工商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内容的监督管理工作。
户外广告的设置应当符合专项规划、技术规范和国家城市容貌标准,使用的文字准确,商标、图案内容合法,符合公共道德规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设置大型户外广告。
禁止设置移动式灯箱广告牌、乱贴乱画、悬挂影响城市容貌或者公共安全的横幅、条幅。
滨北城管中队敬告广大居民和从业门店,依法设置户外广告是城市市容环境整齐靓丽的重要保障,城管执法人员将严厉打击以下违规设置广告行为:
一、严禁摆放落地小广告、移动式灯箱广告,破损广告要及时维护更换。
二、严禁在门店橱窗(墙)、门店外地面张贴广告。
三、严禁在城市道路两侧围栏、树木、路灯杆悬挂横幅、条幅,严禁悬挂过街横幅。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设置大型户外广告。
对暴力抗法拒不服从管理的,城管执法中队将依法打击。